《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》等两部保健食品文件宣布失效

  日前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《关于宣布失效第三批委文件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,《决定》指出,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文件清理工作要求,我委决定,对于那些主要内容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相抵触的,或者不利于稳增长、促改革、调结构、惠民生的,或者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,或者已有新的规定的,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、工作任务已完成的等不需要继续执行的第三批委文件宣布失效。此次被宣布失效的两部涉及保健食品的重要文件分别为《卫生部关于印发<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>(2003年版)的通知》及《卫生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与评价准则的通知》。

据媒体报道,《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(2003年版)》于2003年由原卫生部颁布实施,2004年原食药局就执行《规范》涉及保健食品受理和审批有关事宜进行过通告。上述《规范》是现行的功能性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的重要文件之一,内容包括27项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规范、18项保健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规范和27项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。截至目前,尚未有新文件出台替代该《规范》。

相关产品

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