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东市明确靶向抽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

 今年以来,海东市市场监管局为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,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,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倒逼作用,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
据了解,为科学确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业、品种、批次等,确保抽检具有靶向性,海东市市场监管局由专人负责收集国家食药总局、各省区市食药监管局抽检公布资料,尤其是不合格食品资料,归类统计全市销售数量较大食品和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涉嫌问题食品,在此基础上,结合海东实际制定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,并逐月制定月抽检计划,按照“年计划、月实施、周公示”的要求,按计划开展抽检检验工作。严格按照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》《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》有关规定要求,由市、县(区)执法监管人员、承检单位抽样人员共同完成食品抽样工作。承检单位抽样清单和执法检查现场记录记载被抽样单位名称、样品品种、数量、价格、进货发票、抽检基数等详细情况,做到正向可追踪,逆向可溯源。

同时,海东市市场监管局针对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、超限量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、重金属、微生物超标、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,科学确定食品经营各环节抽检比例。先后对辖区内6家食品生产企业、33家食品销售经营户、30家餐饮单位(学校食堂)、4家小作坊生产加工销售的10类、51品种、495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,检出不合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13批次,餐饮具3批次。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对相关产品采取封存、下架、召回处理,并对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,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、数量和原因,掌握问题产品的去向和库存,制定具体整改措施,减少问题食品危害。

据悉,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对抽检结果通过市、县(区)市场监管政务网站信息平台公示,让公众及时了解食品抽检检验信息,提高自我防范意识。市、县(区)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已步入程序化、规范化,已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抓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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