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封和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药品零售企业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》的公告

 近期,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中,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局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要求,扎实开展工作,取得阶段性成效。经对各省辖市撤销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》汇总,现由省局统一公告,请社会各界监督。具体情况如下:

  
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杞县德益堂医药零售有限公司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》的公告(2017年第10号)
经我局飞行检查,杞县德益堂医药零售有限公司等10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(总局令28号)的有关规定,依据《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》(总局令14号)和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》(修订稿),决定依法撤销其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》,现予以公布。

  附件:撤销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》企业名单

  2017年12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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